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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姓男子房屋遭法拍,向新屋主索取搬家費未果,竟涉嫌與妻子聯手在屋內搞破壞,砸玻璃、敲牆壁、灌水泥、剪電線、拆水管,還四處以噴漆噴上「賤」字。檢察官認為林姓夫妻行徑惡劣,依毀損罪嫌將兩人起訴,各從重求處一年徒刑。
台中市墜姓民眾,去年五月經由法拍程序,標下台中市福人路某公寓大樓一間民宅,並領得法院核發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。原屋主林映志(四十六歲)、葉淑娟(四十歲)夫婦,向墜姓民眾索求搬遷費遭拒,雙方不歡而散,林姓夫婦連鑰匙都未交接就搬走。
一個多星期後,墜姓民眾請鎖匠開門,進入屋內赫然發現裡面水流了一地,電路基座被人拔出,電線被剪斷,水管被拔除,木質地板、牆壁塗滿不明液體及強力膠,窗戶玻璃、鏡子、牆壁、浴室磁磚被敲破,馬桶也被灌入水泥,慘不忍睹。
此外,大門、牆壁、地板全都被人以黑色噴漆亂噴,還噴出好幾個「賤」的字樣,屋內設施幾乎無一倖免。墜某當場傻眼,向警方報案。
林姓夫婦到案後否認搞破壞,但承認搬家時帶走房屋鑰匙,並無其他鑰匙外流。檢察官認為,既然其他人沒有鑰匙,門鎖又無破壞痕跡,加上林映志測謊未過,均證明林姓夫婦涉嫌重大。
檢察官表示,林姓夫婦只因索取搬家費未果,就毀損屋內設施洩憤,造成被害人重大財物損失,行徑惡劣,遂依毀損罪嫌將兩人起訴,各從重求處一年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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